壳牌:向综合能源公司转型的“激进派”
作者: 鲜楠莹 王小丹 朱晓晓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
壳牌在能源转型方面走在许多石油公司的前面,在应对能源转型与碳减排的策略上比较激进。对于未来的发展和转型,壳牌有明确思路,一是要向客户提供更丰富和更清洁的能源解决方案;二是早转型和快转型更利于在未来市场结构中占据有利竞争地位。
在净零排放的实施路径上,壳牌主要采取以下策略:通过主动管理资产、重塑业务组合,保持世界级能源公司领先地位,完成公司产业结构优化,大力发展天然气一体化、电力、氢能、低碳燃料等转型业务,加快向综合型能源公司转型;通过管理运营活动排放,如实施温室气体和能源管理计划、数字化运营等,直接减少碳排放;大力发展终端减排,实施CCS、开展碳交易、开发森林碳汇,协同发力促进规模化的负碳技术发展;技术研发兼顾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配合低碳发展措施,加大科技投入,通过布局前沿技术,占领行业制高点。
净零排放目标最高
壳牌业务遍布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8.7万名员工。在2020年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中位居第5,在2020年世界50家最大石油公司中综合排名第7。
在能源转型方面,壳牌走在许多石油公司的前面,2021年2月发布 “赋能进步” 公司战略,首次将实现净零排放作为公司战略之一,并确立净零排放目标:到2050年成为净零排放能源企业,以2016年数据为基准的能源产品净碳足迹到2030年减少20%、2035年减少45%、2050年减少100%。该目标不仅包括壳牌生产、运营和销售过程实现净零排放,而且包括壳牌销售的其他公司生产的能源产品,也就是说,与壳牌业务相关的各个方面2050年都将实现净零排放,壳牌也成为2020年净零排放目标最高的国际石油公司。
全球最大汽油零售商与顶尖化工产品供应商
壳牌业务遍及石油行业上下游, 2021年其将业务分为三大板块:一是公司转型支撑业务板块,包括天然气一体化业务、化工和炼化产品业务;二是公司未来增长业务板块,包括市场营销、低碳燃料业务和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电力和氢能);三是传统上游板块。
壳牌化工和炼化产品业务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石油产品和贸易、油品零售营销、化学品。近年来,壳牌对炼油化工业务实行优化收缩策略:重塑炼油业务,朝着更聚焦、更智能的炼油业务组合方向发展,炼油业务进一步与贸易、市场营销和化工业务进行整合,化工业务则向性能更好的功能型产品和可回收原料转型。
在炼油方面,壳牌是全球最大的汽油和润滑油零售商,现有13家炼厂,其中8家为自营炼厂、5家为合资炼厂。2020年壳牌炼油能力为1.1亿吨/年,欧洲和非洲占46%、美洲占33%、亚洲占21%。2020年,壳牌原油加工量为9375万吨,成品油销量为2.36亿吨,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2%、28%,其中汽油销量为0.87亿吨,煤油销量为0.19亿吨,柴油、轻柴油销量为0.81亿吨,重质燃料销量为0.18亿吨,其他产品销量为0.31亿吨。
在化工方面,壳牌是全球顶尖的化工产品供应商之一,主要生产和销售包括乙烯和丙烯等基本原料,以及苯乙烯单体、乙二醇、溶剂、洗涤剂用醇类等中间产品。壳牌全球乙烯产能为649.9万吨/年,其中欧洲为170.1万吨/年、亚洲为253万吨/年、美洲为226.8万吨/年。壳牌与中国海油和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中海壳牌,是我国投资额最大的中外合资石化企业之一,拥有我国在运行的最大单体乙烯生产厂。2020年,壳牌化学品部门利润为8.08亿美元,比2019年增长69%;销量为1503.6万吨,比2019年下降1%,其中基础化学品销量为761.8万吨、中间化学品及其他销量为741.8万吨。
温室气体排放量2018年或已达峰
壳牌温室气体排放量2018年或已达峰,为17.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2020年,壳牌温室气体排放量为13.7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范围1(直接排放:主要来源于燃烧、化学或生产过程,非故意排放)排放量为0.6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范围2(间接排放:来源于耗电所产生的排放)排放量为0.09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范围3(其他间接排放:涉及生产产品,员工通勤、差旅等产生的排放)排放量为13.0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包含其他公司生产壳牌销售的能源产品的排放)。
2020年,壳牌范围1与范围2合计排放量占公司总排放量6%。通过降低产量、剥离资产、减少运营排放和增加可再生电力占比等措施,与2019年相比,2020年范围1与范围2排放量降低了10%。按照业务板块分(范围1与范围2合计),壳牌上游业务(石油勘探生产)2020年排放量为0.1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比为18.6%;综合气体业务(天然气和LNG)排放量为0.1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比为21.7%,下游业务(炼油)排放量为0.4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比为59.7%。其中范围1下游业务排放量为0.35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占范围1总排放量的56.8%,范围2下游业务排放量为0.00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占范围2总排放量的76.09%。炼油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为1.05吨二氧化碳当量/当量蒸馏能力,化工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为0.98吨二氧化碳当量/吨高价值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