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告
2022-01-04 14:37:02 浏览:2754 作者:管理员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现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信部原〔2019〕25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现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信部原〔2019〕25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31日
SABIC捐赠逾500万元物资驰援上海抗击疫情
天辰公司土耳其盐湖地下天然气储库项目喜获完工证明(一期)近日,中国化学天辰公司土耳其盐湖地下天然气储库项目喜获业主颁发的完工证明(一期),标志着项目完成重大进度节点。天辰公司承建的土耳其...
陈新华:黑天鹅已经演变为极具破坏力的灰犀牛,相比油价暴跌我更担心的是…黑天鹅已经演变为极具破坏力的灰犀牛,相比油价暴跌我更担心的是… 文/陈新华, 北京国际能源专家俱乐部总裁 3月17日,我应邀参加凤凰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