镍价暴涨的启示:须防范新能源矿产价格和供应风险

2022-03-14 11:23:53  浏览:959  作者: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矿产资源国家,俄罗斯是铜、镍、铂族金属和其它对建设低碳未来至关重要的矿产的主要生产国。尤其是动力电池需要的高纯度镍,俄罗斯是全球第一大生产国,仅俄罗斯诺瑞斯克(Norilsk)一家公司就占据全球电池级镍市场15%以上的份额,是全球第一大电池级金属镍供应商。正是由于俄罗斯在电池级金属镍市场的强势地位,2月24日俄乌冲突爆发后,在市场供应、心理、金融、贸易等多重因素推动下,自去年以来金属镍期货价格暴涨,3月10英国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镍价一度冲破10万美元/吨大关,达到历史最高水平,LME被迫暂停镍交易,并宣布部分交易无效。中国作为电池级金属镍的第一大消费国,镍价暴涨肯定会对下游家电产业、新能源汽车产生一定影响,增大新能源涨价压力。

此轮镍价暴涨给我们提了一个醒,那就是:除了地缘政治冲突、突发事件可能影响市场外,未来随着全球“碳中和”的推进,或将提升与新能源相关的矿产需求与争夺,再加上国际资本利用自身优势和规则对新能源相关矿产炒作和控制,我国或将面临一定程度的价格和安全供应风险。因为“碳中和”的核心是能源低碳、清洁化发展。能源的低碳、清洁化离不开新能源产业和电动车的大力发展和应用,而后者需广泛使用和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建造大量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如电动车、太阳能电池板、风力涡轮机、电动车、耐高温高压材料等。这些设施和设备需要大量新能源矿产资源来支撑,例如,电动车电池和储能需要锂、钴、镍、锰、石墨等;风力发电涡轮和电动发动机需要稀土;电力传输需要铜和铝等;太阳能板需要铜、硅、银等。可以预见,未来全球“碳中和”的推进将大大提升新能源矿产需求。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40年,锂、镍、石墨、钴、稀土的需求量分别增长43倍、41倍、25倍、21倍、15倍;光伏主要原材料硅的需求量将超过460倍。
而在资源供给方面,与传统油气资源分布相对广泛不同,全球新能源矿产资源储量有限,生产和加工高度集中在澳大利亚、美国、中国、南非、俄罗斯等少数几个国家。例如,全球锂资源集中在玻利维亚、阿根廷和智利“锂三角”地区,澳大利亚和智利两国供给全球75%的锂资源;镍资源集中在印尼、菲律宾、俄罗斯等国,三国产量占全球50%以上;锰资源集中在南非、澳大利亚、加蓬、加纳等4个国家,占全球约70%;刚果(金)钴资源供应约占全球70%;巴西铌资源供应约占全球95%。
正是由于多数新能源矿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和地理分布的极度不均衡性和高度集中性,再加上此类矿产资源对低碳清洁能源技术中的关键作用,目前全球主要经济体已经开始重新审查和评估其新能源矿产供应状况,并制定相应的全球资源战略。欧盟于2020年9月公布关键原材料目录清单,将30种矿产列入该清单,拟定保障措施,加速健全矿产资源供应链。美国2022年2月22日发布了一份新的对美国经济和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50种关键矿物商品的新清单。其中,铝(矾土)、钴矿、镍矿、锡矿等13种矿产与我国发布的战略性矿产目录清单重合。可以预见,未来全球围绕新能源矿产的萃取、加工、精炼和应用的竞争和争夺将愈演愈烈,由此驱动的政治博弈和地缘冲突也将加剧。

我国是矿产资源生产大国,矿产资源种类齐全,但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部分新能源矿产供应能力严重短缺。尤其是制造电动车动力电池所消耗的锂、镍、钴等矿产在全球明显处于劣势地位,长期依赖海外进口,对外依存度非常高,2020年分别达到79%、92%、97%。此外,我国紧缺的部分新能源矿产产量主要依靠从“亲美”国家,或者是从刚果(金)、几内亚、缅甸等政治、生产环境不稳定的国家进口,供应链极易受生产国贸易政策限制、地缘政治及政变等因素干扰而断裂。再加上我国99%的新能源矿产运输需经过马六甲海峡、巽他海峡和南海(“两峡一海”)运输通道到达国内,比较单一,一旦战争或者其它突发因素阻断运输通道,半数以上的矿产品进口将受阻。第三,美欧等国已将我国视为资源争夺的首要竞争对手,打击我国海外矿产资源投资与进口的可能性在增加。例如,美国与澳大利亚、刚果(金)等10个国家组建矿业生产大联盟,突出全球资源治理“圈子化”。而这些国家是我国主要的海外矿业投资地,美国极有可能通过政治施压、军事威慑、贸易壁垒、金融制裁等手段,打压中资企业在上述国家的矿业投资,以达到削弱我国海外资源供应能力的目的。

基于上述考量,2021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确保粮食安全、能源矿产安全、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这是如此高规格会议首次将矿产安全和能源安全并列,意味着矿产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确保矿产安全包含两层目标:一是要确保矿产资源长期稳定供应;二是要确保矿产资源价格不“大起大落”,影响经济发展和能源转型。要想实现上述目标,确保我国新能源矿产资源安全,最重要的是要构建自主可控的全球的矿产资源供应链。

一是结合我国“碳中和”目标、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与矿产资源战略布局,摸清新能源矿产在不同时间、不同阶段的需求量、国内储量、循环回收潜力及全球生产供应形势和贸易格局,建立供应风险的定期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动态评估供应和价格风险。

二是不断提高国内新能源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建立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体系,提升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将“资源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三是鼓励多方开展新能源矿产供应风险评估和供应模拟平台建设,评估疫情、战乱、国际争端等外部环境条件变化对新能源矿产供应的潜在影响,提前研究建立、完善资源战略储备体系,量化战略储备对象和需求,积极防范应对外部风险所带来的冲击。

四是加强与全球主要矿产资源供应国加强合作与交流,加大对国外资源直接投资力度,加强大型矿产资源基地建设,开拓多渠道供应源,缓解由供应高度集中带来的不稳定性,降低某些生产国因国内或国际政治局势动荡带来的供应短缺风险。同时,加强能源与资源的区域合作和全球治理,提高我国在新能源矿产中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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