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开发】海油发展天津地区、广东地区油样库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公示
中国海油因生产建设工作需要,诚邀具备研发能力、制造能力和相关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与中国海油共同开展工作。现将中海油能源发展海油发展天津地区、广东地区油样库项目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天津地区油样库
1. 需求概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需服务方提供1000平方米乙类危化品库房,以满足我司约1000桶原油样品(直径60cm,高度90cm)和100件PVT钢瓶(规格:90cm*20cm*20cm)的储存保管,要求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要求提供仓储管理技术服务,并提供取样等相关服务。
服务地点:渤海地区(天津市塘沽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250公里以内)
预计发标时间:2022年9月
2. 对供应商的要求
1)1000平方米乙类危化品库房,以满足1000桶(200升/桶,直径60cm和高度90cm)原油样品和100件PVT钢瓶(规格:90cm*20cm*20cm)样品储存保管,不与其它公司样品混存。
2)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政府部门出具的环评安评文件、消防验收意见书等资质文件。
3)拟提供的库房,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达到乙类仓库标准。
4)库房外部需安装监控设备,并配备保安实行24小时监控。
5)库房配备室内消防灭火设施、可燃气体警报探头、防爆照明灯。库房设备设施须满足当地消防部门、安监等政府部门有关危化品库房管理要求。
6)库房内部地面具备防渗漏,库房设有围堰。
7)服务方应提供我方所租库区外部环境的清洁服务。
8)服务方应提供原油样品取样服务,平均每年40余次取样需求。
9)服务方应提供原油样品日常安全管理服务,包括库房安全巡检、库房设备设施巡检等服务工作。
10)服务方负责所提供设备设施的维修、年检、更新等工作。
11)服务方提供原油样品安全管理和取样服务工作,符合国家、天津市及工程技术公司QHSE有关管理规定。
12)服务方保证库房可供安全使用,建筑结构处于良好状态,具备防雷措施(需提供防雷检测相关证书或文件)和通风系统,符合环保要求,库房的布局、结构和消防设施均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桶装原油样品库房标准。
二、广东地区油样库
1. 需求概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需服务方提供惠州及周边地区150公里左右的250平方米危化库用于存储和管理原油和凝析油等样品。
预计发标时间:2022年9月
2. 对供应商的要求
1)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政府部门出具的环评安评文件、消防验收意见书等资质文件。
2)服务方负责提供原油样品取样服务,包括叉车服务和取油服务。
3)租赁库房外部需安装监控设备,并配备保安实行24小时监控。
4)租赁库房配备室内消防灭火设施、可燃气体警报探头、防爆照明灯等。
5)租赁库房内部地面需具备防渗漏,库房外设有围堰。
6)服务方负责租赁库区的保安和保洁服务。保安员、保洁员以及楼宇内保洁用品等各项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7)服务方负责租赁库房内的原油样品日常安全管理服务,包括库房安全巡检、库房设备设施巡检等服务工作。
8)服务方负责所提供设备设施的维修、年检、更新等工作。
9)服务方负责确保租赁区域的电路安全,定期进行用电检查。
10)出租房需对其代表由于建筑保养、防盗、防火、救护或其它管理上的需要,而进入租赁区域检查时,需事先通知承租方,必要时可采取适当措施,但遇紧急情况来不及通知时,事后尽快告知承租方。
11)服务方保证租赁库房安全使用,建筑结构处于良好状态,并具备防雷措施(需提供防雷检测相关证书或文件)和通风系统,符合环保要求,库房的布局、结构和消防设施均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桶装原油样品库房标准。
三、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2022年04月15日前,与我方联系人接洽。
联系人:李昕
电 话:022-25802220
邮 箱:lixin48@cnooc.com.cn
四、说明
以上两项采办项目详细技术要求及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网址:buy.cno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