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石化开四剂“时效良方”践行“马上就办”

2019-01-08 12:05:42  浏览:2268  作者:中国石化新闻网

一是提高文件审批时效。对请示类文件,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批。特别重要的紧急事项特事特办。对管理制度,会签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意见有分歧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反馈给主办部门;制度合法性、规范性等审核时限也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对其他文件,会签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会签(回复)意见。

二是提高部门批复时效。对于基层单位向公司部门报送的请示类文件,制度规定中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制度规定没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分两种情况处理:涉及项目投资的,主办部门原则上应当在收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如不能办结,应当回复不能办结原因。其他事务类请示事项,主办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如不能及时办结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不能办结原因、目前办理情况以及预计办结时间,并按期办结。对于紧急事项要紧急办理。

三是提高沟通协调时效。对共同办理、综合协调性工作,牵头部门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牵头责任,负责指导、调度、督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保证工作质量,保证办理实效,保证按时办结。协办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按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任务,不得延误工作。对不属于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事项,特别是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应及早提出意见,及时提报研究。对照先进找差距、定对策,推进创业、创新、创效,使每名员工争做岗位标兵、每个专业争做行业先进、安庆石化争做一流企业。

四是提高服务工作时效。优化提升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移动办公、试行“一站式”集中办公,努力让基层和群众到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了解基层单位的难点、热点问题,

通过这四剂“良方”,做到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服务,切实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善于用新知识破解新困难、解决新问题、化解新矛盾,真正做到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李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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